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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银行海外战投危及金融安全渠道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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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践教学论文】作者:尹仁随着国有银行改革渐进深入,有关国有银行引进海外战略投资者的利弊评论一直牵动舆论神经,危及金融安全论近期又再兴起:有学者称外资“带来危机的某些征兆已经显露”,外资大举进入国内银行业“实际上是一场‘金融战争’”。 观其论者,学者们担心的主要问题,一是外资取得较多国有银行股份,影响国家对银行业的控制力;二是外资可能通过各种可能的渠道影响参股银行的决策或执行过程,使银行的行为偏离国家的利益导向;三是当市场受到冲击时或在市场敏感时刻外资突然撤出,加大市场波动,甚至引发金融危机。 综合来看,所谓海外战略投资者施加影响的渠道有四种: 第一种是通过改变投资策略影响参股银行甚至金融市场。现阶段外资改变投资策略就是转让或增持参股银行的股份(将来可能还包括银行发行的各类债券)。理论上来看,如果参股外资频繁地改变投资策略,可能会使参股银行市场价格波动;如果在特殊的市场动荡时期,外资大量出售所持银行的股份,会动摇市场信心,加大市场波动,从而加大引发金融安全问题的可能性。 但在现阶段的实践中,外资参股国内银行有严格的准入资格限制、严格的投资比例以及投资锁定期的限制。在现有的合作模式下,国有股东持股大多在60%以上,外资持股比例大多在10%以下,战略投资锁定期大多在3年以上,协议转让股份须经中国监管机构批准等程序;在市场上出售股票,按照公司运作惯例,出售方有义务向相关方履行告知义务;在市场上大比例收购股份,也需要遵守交易所关于及时信息披露的要求,等等。所以,在国有控股股东长期持股的既定战略下,持有少量股份的外资通过改变投资策略、频繁买卖参股银行股票这一渠道引发金融安全问题的可能性较小。不过,因历史的原因,中国银行业的市场集中度非常高,所以有关各方加强对外资投资国内银行策略的关注也很有必要,特别是当国内或国际金融市场处于动荡的时期。 第二种渠道是外资通过参与决策过程影响参股银行的利益导向。参与决策过程可分为几个层次:一是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投票决策权;二是派人进入董事会参加董事会会议和各类专门委员会参与决策;三是派人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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