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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矿工素质论”治理矿难的丑陋与刻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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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践论文题目】源自单士兵博客http://shanshibing.blog.sohu.com/rss煤矿工人文化水平不高,这是一个普遍的事实。现在,矿工文化素质底竟然被视为矿难频发的“原罪”了。日前,河南省煤炭工业局就宣布,文化素质低的矿工很难确保无事故。为此,河南将在全国首家推出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准入资格,不仅在煤矿当矿长要有严格条件,要想当煤矿工人也须达到初中毕业水平。(据1月26日《人民日报》) 显然,河南是把这个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准入资格制度当作一项“创新制度”推出的。的确,放置于全国范围来看,河南都将是第一个在煤炭行业实施从业制度的。我并不怀疑,在煤炭行业设立“学历门槛”的初衷是为了提高安全。但是,我认为,如此把煤矿的安全问题归咎于矿工素质,并以牺牲低学历者的就业权为代价的“制度创新”,有失合理与公平。 到底什么才是矿难生成的真正原因?这其实已是前人之述备矣的命题了。无可争议的是,煤矿安全问题,其根本原因就是,在暴利的驱使下,那些有着“死得起伤不起,预防成本高,死亡成本低”的思维的黑心矿主与腐败官员通过“官煤勾结”,实现权力和资本结盟,使黑心矿主身后有了罪恶的“保护伞”,使他们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非法开采行为,能在一次次安检中顺利过关,最终造成煤矿监管陷于“失灵”,为可怜的矿工们掘下了一座座可怕的坟墓。 在不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下,谁也没有能力来阻止矿难的发生。也就是说,让矿工群体依靠自身力量来与可怕的安全隐患进行博弈,这样的安全管理思维是极其偏执悖谬的。如果矿主不能加大安全投入,如果监管部门的监督陷于“失灵”,矿难发生只会是一种必然,是矿工的个体素质与能力无法改变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就是把所有的矿工都换成博士,恐怕他们面对矿难的发生,也只能是无济于事,束手待毙。 谁都清楚,在强大的就业压力之下,对于这个社会的一些群体而言,选择下井就是他们惟一或者说不得不依靠的谋生手段,他们是不得不走入黑洞一样的矿道。其实,他们也深深知道,他们卖的不仅仅是体力与汗水,甚至还是他们的生命。但是,如果没有这样的一份带血的工作,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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