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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务员精神的内涵和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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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同志在全国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贯穿到实施公务员法的全过程,贯穿到健全和完善公务员制度的全过程,贯穿到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全过程,使全体公务员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自觉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这就为我们在贯彻落实好公务员法的实践中,培育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的公务员精神,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一、深刻理解和把握公务员精神的科学内涵 什么是公务员精神?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在全国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深刻揭示了我国公务员精神的科学内涵,把公务员精神概括为“四句话,32字”,这就是:“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它充分体现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公务员队伍一贯的严格要求与公务员法对公务员队伍法规性要求;既是对长期以来广大优秀公务员崇高精神和优秀品德的创新概括,也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公务员的新的要求,内涵十分丰富,必须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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