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对“非视觉辨认功能”测试的看法及观点
| | 综合类别 评职称论文“非视觉辨认功能”又称“蒙眼辨认功能”,即儿童不通过视觉、听觉、触觉三种感觉器官来获取外界信息并能够正确辨别外界事物的综合类别 评职称论文能力。其作用机理虽在传统文化当中做出了解释,但由于过去人们的综合类别 评职称论文科技手段落后,语言文字不丰富,生产力低下,生存环境差,只能极少数人用自我查照反求诸已的方法心领神会,所以虽有记载现象但很难公诸于世,更不能被世人广泛推广。 “非视觉辨认功能”我认为是每个人生来俱有的人类潜在功能,在人生发展的关键期(14周岁以下)如果用科学独特的培训方法训练,多数儿童都可拥有,应是对人类“宝贵资源”的开发应用的体现。此功能现象一旦被世人及科学界所公认,必将会对人类社会产生深远影响,对现代科学产生振撼。由于现代科技水平所限,不一定能完全对其机理作出科学解释,但科学上的许多重大发现,总是现象先于原理。所以应先把其现象能用严谨、科学、直观、简单、公正的方法把它肯定下来,然后才能再进一步的研究其机理以及他的应用价值。 由于此功能现象虽涉及诸多领域,但又不属其领域范畴,所以各界争论不一,测试评论方式也不尽相同,以至于对此现象不能客观、公正、科学的让世人及科学界所公认。有鉴于过去科学界对此现象确认测试方法的不完美,所以我提出如下看法观点以及测试方法,希望让此方法能得到世人及科学界所认可。 一、 看法和观点 1、科学家和各领域的专家未必是测试“非视觉辨认功能”的权威。“非视觉辨认功能”如上所说虽涉及诸多领域(如:哲学、心理、生理、医学等诸多领域)但又非其领域学习研究的内容。哲学上讲了“非视觉辨认功能”的机理和现象了吗?现代医学上讲了“非视觉辨认功能”的机理和现象了吗?肯定没有。而现在的科学家和专家的知识学问是建立在没有“非视觉辨认功能”知识的基础上的,所以我讲科学家和专家未必是测试“非视觉辨认功能”现象的权威,所以单纯让某一领域某一科学家来认定此现象,我认为是不科学的。乃至有“有外行人评内行事”的感觉,且有“一言堂”之嫌疑。那么什么人才能具备测试“蒙眼辨认功能”的资格呢?除各领域专家科学家介入外,我们不能忽略“非视觉辨认功能”的当事人,即具备“非视觉辨认功能”的儿童,他们才是真正的内行。是障眼法、是魔术还是自己“非视觉辨认”的功能,其中奥秘他们最清楚,应广泛了解调查儿童的切身感受来丰富测试内容。但同时也会有另一个问题,因为少年儿童都是未成年人,所掌握的词汇有限,表达能力差,他们的表达往往与其切身体会有很大的差异,所以其所述体会也只能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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