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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学办学特色的若干理论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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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发展与改革纲要》明确指出,高等教育的发展“要区别不同的地区、科类和学校确定发展目标和重点,使各类型的学校合理分工,在各自的层次上办出特色。”积极培育办学特色,强化特色意识,重视特色建设,已成为大众化阶段高等学校的战略抉择。本文试图在总结国内学者的研究基础上,对大学办学特色的含义、主要特征和构成要素等若干理论问题进行一些探索和思考。 一、特色 何谓特色?“特”,形容词,韩愈《伯夷颂》言“士之特立独行,适于义而已。”“特”是为独特、特异、突出、特别之意。“色”指景象、面貌等,引申之,有特质、特性、品质、性质之义。在《现代汉语辞典》中,特色是“事物所表现的独特的色彩、风格等。”[1]古人亦云:“物之不齐,物之情也。”“事物之独胜处曰特色,言其特别出色也。”由此不难看出,特色从其本质意义来讲至少包含两方面的意思:第一,“特色”是着眼于同种事物的独特差异,是比较、对比的产物[2]。它体现了“相对性”,源于物质世界的多样性与差异性;第二,特色具有代表性和优越性,是事物“人有我优,人优我精”的优异本质的表现,即所谓的“个性”,因而有学者把特色定义为优质事物的规定性,人们则将之视为认识事物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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