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法学方法论之探讨
| | 免费毕业论文本人虽然是学法律的免费毕业论文,但是却认为法学没有自己的免费毕业论文方法,但可以有自己的方法论。为什么这样说呢?我们只要考察一下法学的现状,就知道法理学和法学现有的方法没有一样是法律和法学本身所独特的:法社会学用的是社会学的方法,法人类学用的是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法经济学用的是经济学的方法,法哲学用的是哲学的方法,解释法学用的是考据训诂的方法,就算最令法理学引以为傲的所谓奥斯汀开辟的规范法理学很大程度上也是逻辑学和哲学的方法对法律的浸淫的结果。 但是没有方法并不等于没有方法论,而我认为方法论对一个学科的自立来说恰恰是比方法更重要的东西。方法论,顾名思义,复杂问题简单化,就是关于方法的理论。法学或者法理学的方法论就是一套“化骨绵掌”加“吸星大法”,它有自己的一套吸收其他学科方法的模式,也就是有一套练功的路数,这套路数其实比较投机取巧或者说以逸待劳,我们把方法论这部“吸星大法”练好了以后,也就是我们法学有了自己的方法论以后,就可以肆无忌惮的吸收它种方法论为我所用,即使我们本身只有粗浅的功力,但是我们通过不断吸收别的方法论别人的功力也足以自立,独立成法理学门派。而我们独立的基础也就是靠的就是吸收各家所长的这套方法论吸星大法,有了它,我们就可以自己不练功,而独霸天下,使法学繁荣兴旺。但是也许我们会心生疑问,长期吸收各派功夫,是否会使自身的特点消解或者消化不良,用专业语词来讲,就是法理学会不会边缘化的问题。这点其实不用担心,法理学的长处其实不在方法,而在方法论,在于融合各家方法长处于一身,这反倒就是法理学的独特之处。另外按照苏立的说法,边缘化其实都是相互的,说经济学帝国主义侵蚀法学,也可以说法学导入了经济学领域。其实只要我们坚守方法论这块意识形态高地,法理学就还是法理学,就不是被那一学科吞并,而是法理学对其他学科的剥削和吸收其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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