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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农业税后乡镇财政如何保持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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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乡镇机构综合配套改革正处于巩固完善阶段,湖北省各乡镇只设财政所一个直属事业单位,原乡镇经管站的工作职责并入财政所,加挂农村经营管理站的牌子,财政经管人员统一竞岗进入财政所。2006年全国免征农业税,是否乡镇财政工作量就减轻了、工作人员就不要那么多了呢?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财政又该如何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在农村基层一线永保先进性?笔者认为,在免征农业税新形势下,乡镇财政要从以下四方面来保持先进性。 一、明确工作职责,充分认识免征农业税新形势下乡镇财政工作的重要性。 机构改革后,乡镇财政负有宣传贯彻财政税收、农村经营管理、农民负担等法律法规,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征收相关税金及财政周转金,管理预算外资金及国有集体资产,监督检查审计各部门、村委会的财务执行情况,培训指导会计业务,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承包合同和农民负担,监督执行惠农政策,承担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等主要职责。从这些职责来看,财政经管两大工作让现在的乡镇财政人员既要管做账、又要管分田、还要管发钱。做账就是管理乡镇、农村财务;分田就是落实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政策,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不受侵害;发钱就是落实国家惠农政策,给农民发放各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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