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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际关系常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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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感叹人际关系的复杂,似乎只有“日久见人心”,因为平时每个人以防范的心态为人处事,言行不尽一致。于是需要“理解”、需要“沟通”成为出现频率较高的言辞。沟通,有人以为只要人际交往时不隐瞒、真实地表达本意就行了。其实这是很不够的。确实,不以诚相待就根本谈不上良性沟通,但往往真知灼见合理碰撞时也会不欢而散。因此,沟通不仅需要真实,也需要技巧。在日常交往中可以提炼出五要素,即对人对事皆以真诚的欣赏与赞美为前提;先说自己错在哪里,然后才指出别人的错误;说话要顾及别人的面子;只要对方稍有改进即以鼓励;嘉勉要诚恳、赞美要大方。 从人性的角度看,每个人都是想被人所认可的,而东方人含蓄、隐讳、词汇的多义往往意思不外露。譬如赞美,西方人用“好极了”、“棒极了”等词,而东方人喜欢用“蛮好”、“不错”、“还可以”等词,其产生的效果也就迥然不同。东方人的上述言辞给人的感觉好像是你赞美了别人自己要矮半截。而中性的赞扬词的效果与其本意的效果就大打折扣了。沟通,除了知其讲话的本意外,还要知其所以然。在庭审辩论过程中,律师的一种辩论技巧就是对对方的辩论意见不是简单地条件式反射,而是要知其论点的依据是什么,他(她)估计对方有怎样的意见,他会如何反驳等清楚后才可应战,否则就易坠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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