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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先进性标准寓于党员标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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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常说,党的先进性是具体的、历史的,而不是抽象的、一成不变的,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贵在与时俱进。党的先进性是如此,党员的先进性也是如此。这话本身当然并无不妥;但是,无论是党的先进性还是党员的先进性,在强调其时代性的时候,更不应、也更不能忽视或忘记了其原则性和继承性。党的先进性和党员的先进性都应是原则性、继承性与时代性的有机统一;而且作为体现其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应是始终如一的。这些基本要求包括: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坚持三大优良传统和作风等。违背了这些基本要求,党员就丧失了先进性,党也就丧失了先进性建设的基础。 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就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首先就应该明确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标准。那么,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有没有一个基本标准呢?如果有,这个基本标准又是什么呢?我们认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是有一个基本标准的,这个基本标准不是别的,就是共产党员的基本标准,也就是《党章》中关于共产党员基本条件的规定。这既是共产党员的基本标准,同时也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标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就寓于共产党员的基本标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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