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党章治党宪法治国
| | 论文集一、“党章治党,宪法治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论文集行动纲领; 党章明文指出: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论文集先锋队,宪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强化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的领导,为什么?因为:工人阶级的本质是:1、个人不占有生产资料;2、联系先进生产力。 如果单纯是个人不占有生产资料,奴隶阶级、贫雇农阶级也都是个人不占有生产资料的,为什么不能称之为先进呢?因为这两个阶级都是联系落后生产力的;那么,自由资产阶级和垄断资产阶级也都是联系先进生产力的,为什么也不能称之为先进呢?因为这两个阶级都是私人占有生产资料的剥削者,有剥削阶级的偏见,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升,这种偏见也将日益消除。 唯独工人阶级,既没有剥削阶级的偏见,也没有联系落后生产力,“由于生产规模狭小,限制了人们的眼界”,所产生的某些错误思想认识:主观性、表面性、片面性。 党章是全体共产党员的代表大会制作出来的,尊重党章,就是尊重全体共产党员;宪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按一定法律程序出台的,尊重宪法,就是尊重全体中国人民。在我国,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的领导,已不单纯是一个思想认识问题,或是道德规范问题,而是法律问题。 毛泽东在其名篇《实践论》中早就指出:“……把对社会的认识变成了科学,这只是到了伴随巨大生产力——大工业而出现近代无产阶级的时候,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笔者注:近代无产阶级指的是:旧社会的工人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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