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中的焦点问题
| | 教育论文下载一、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教育论文下载一般原理 (一)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教育论文下载含义 公司法人人格是指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独立承担民事义务的主体资格。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就是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又称“刺破公司面纱”或“揭开公司面纱”,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对公司债权人及公共利益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目标之要求而设立的一种法律措施。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作为在特定情形下对股东有限责任的修正和维护,当公司法人人格与股东有限责任被滥用时,它作为一种事后救济手段出现,是对公司、股东与债权人一种风险与权利的平衡,实现了“矫正的公平”。 (二)法人人格否认制的适用条件 法人人格否认只是在特定法律关系中对法人独立人格的相对否定,并不是对法人独立人格的绝对的永久的否认,这就决定了法人人格否认制的适用条件有其独特之处。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理论的实质就是在公司独立人格被滥用后,得以“揭开公司面纱”,即直接绕过公司而直接追究隐藏在公司法人背后的股东的责任。从法律规制的角度来看,股东的这种责任形式又可以分为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对这三种责任的构成要件的规定因其固有的特征而相去甚远,不能一概而论,本文只限讨论对滥用法人人格所应承担民事责任的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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