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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建设:要变粗放用地为集约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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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基本单元是村庄,村庄的构成细胞是民房,村庄建设的土地利用虽是一个具体问题,但却是关乎最大的空间资源利用及最大多数人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是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的课题。据权威机构报告,2004年底,我国城镇化率超过40%,有近8亿人口生活在农村;到2020年,城镇化率虽将达到57%左右,仍将有6亿多人口生活在农村。这个相当庞大而又实在的数字,决定了建设节约型社会,必须把村庄建设土地利用集约化放在重要地位。 主要表现 近几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人居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与日新月异的城市面貌相比,农村建设明显滞后,就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而言城乡差距在进一步扩大。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建设用地的需求旺盛,粗放用地的问题比较严重,不仅危及了村庄建设用地的可持续利用,也影响了农村社会经济稳定、健康发展。以湖北省宜城市为例,全市现有人口55.2万人,城镇人口比重45%,农村人口比重55%,农村人口是城镇人口的1.22倍;市域面积2115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包括农民居住区的住房、晒场、庭院、宅旁绿化及村内公共设施等用地)97.46平方公里,城镇建设用地42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是城镇建设用地的2.3倍,人均占地268平方米, 其中,建设用地约占31.4%,而住宅用地占农村建设用地的64.9%。按村庄建设用地标准上限100平方米/人计算,超标1.68倍。变粗放用地为集约用地,成为村庄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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