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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个性化教育的几个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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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化教育是新时期高等教育改革的一种新理念和发展趋势,但什么样的教育才是真正的个性化教育?个性化教育与全面发展教育、素质教育及创新教育有什么联系和区别?笔者已痛感以往传统教育的种种弊端,但也对当前一些高校推进个性化教育实践中存在的狭隘认识、矫枉过正及形式主义等倾向深表担忧。如果不遵循当代大学生个性发展特点与高等教育客观规律,不能全面正确认识个性化教育的种种辨析,就难以真正实现大学生个性充分、自由、和谐的发展,也将难以实现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高级专门人才这一高等教育的目的。在高等教育实践中,我们应努力走出以下几个误区。 误区一:对教育学“个性”概念理解的片面性。这主要表现在几乎完全照搬借用其他学科的个性定义,尤其是心理学的个性概念。心理学一般把个性定义为“一个人的整个心理面貌,即具有一定倾向性的各种心理特征的总和” 。个性心理结构包括个性倾向性和个性心理特征两大部分。前者是人进行活动的基本动力,是个性结构中最活跃的因素,主要包括需要、动机、兴趣、理想、信念和世界观;后者则是指一个人身上经常地、稳定地表现出来的心理特征,主要包括能力、气质和性格。这一定义主要是从个人心理方面来概括的。而教育学所研究的人并不仅限于人的心理,而是指完整的社会人。人的个性差异不仅反映在心理特征上,也表现在人的身心、德行、知识及各种技能方面。因而,教育学中的个性可以理解为人性在个体上的具体反映或表现。它既反映人性的共同性,也反映其差异性。是指个体在生理素质和心理特征的基础上,在社会实践活动中,通过一定社会环境、家庭和学校教育等因素的影响,在生理、心理、社会性等方面所形成的一系列较稳定而持久的独特性征的总和。它是由独特性、主体性、整体性、稳定性和可塑性、社会性等特征所构成的有机的统一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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