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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社会医疗保险物流式定点药店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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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收入对医院的经营收入比例近年来一直居高不下,一般都在50%左右,一些医院甚至高达80%以上,药品收入的高比例导致社会医疗保险道德风险多发于药品的大处方问题,药品乱开、乱用的已经成为目前影响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运作的重要隐患。而定点药店对参保人员用药合理性的控制程度也良莠不齐,如果控制过严会引来参保者的抱怨,过松又会对国家社会医疗保险基金造成很大的威胁。目前一些地方出现的用医疗保险卡购买保健用品、滋补用品等现象就是药品目录控制过严之后出现的社会现象之一。如何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本人提出建立社会医疗保险物流式定点药店的观点,以期实现保险基金在较低的致富水平上合理改善参保人员用药。 1 物流式定点药店概念 本文物流式定点药店是指国家或社会医疗保险承办机构举办的经营通过竞标方式所购的社会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物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非独立核算药品机构。物流式定点药店的药品采购由政府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药品利用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利用,一是门诊用药,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凭医院医生诊断和(或)处方到物流式定点药店进行审核后取药;二是住院参保人员用药,由于住院用药量比较大,并且是日常处方用药,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可以将物流式药店所购药物事先存储于定点医院,医院凭医生处方通过计算机网络向社会医疗保险机构申请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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