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政治教育主体要树立“五种观念
| | 综合素质论文军委胡主席在视察济南战区时,强调要切实增强政治教育的综合素质论文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政治教育的综合素质论文质量和效益,推动部队的全面建设,这给我军当前的政治教育改革创新指明了方向。 政治教育是我军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思想工作的基础,承担着教育人、引导人、塑造人、鼓舞人的目的,在“保证军队战斗力的提高和各项任务的完成中”起着重要作用。然而,在目前基层的政治教育中,教育主体观念的滞后严重影响了教育质量和效果,制约了政治教育目的的实现。笔者认为,改变目前状况,教育主体要树立以下观念: 一、 树立教育的“和谐律”观念 部队的行政管理具有刚性的特点,而政治工作则更多的具有柔性的一面,但二者的灵魂都统一到实现军队建设的进步和个体的全面发展上,因而,刚柔并济,整体与个体同步发展的理念都应在政治教育中得到充分体现,因此教育主体必须树立“和谐律”观念,实现目的与手段、整体与个体以及不同个体之间的和谐统一。近年来,随着一大批大学生来到部队,大大提升了官兵整体文化素质,但个体素质依然参差不齐,他们在认识、接受事物能力方面依然有不小的差距,这就要求教育主体既要坚持统一性教育,做好基础性教育,帮助客体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正确的价值取向,又要必须区分层次,区分对象,着眼个性化发展,进行个别性教育,最大程度的营造既有官兵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又有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的局面。然而,在当前政治教育过程中,有的主体开展教育不是面向客体需要“度身量做”、“量体裁衣”,不是着眼受教育对象个体的发展,仍然采取一视同仁的办法,无视客体差距,搞“大杂烩”、“一锅煮”,少了几分和谐,多了一些强制成分,其教育效果必然致使先进者得不到发展,后进者得不到提高,与教育的主旨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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