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情”中寻“理”以理释情“理”中有“情”——《战国策》论辩艺术系列谈之二十九
| | 综合活动 的论文秦宣太后爱魏丑夫。太后病将死,出令曰:“为我葬,必以魏子为殉。”魏子患之。庸芮为魏子说太后曰:“以死者为有知乎?”太后曰:“无知也。”曰:“若太后之神灵,明知死者之无知矣,何为空以生所爱葬于无知之死人哉?若死者有知,先王积怒之久矣,太后救过不赡,何暇乃私魏丑夫乎?”太后曰:“善。”乃止。 ——卷四•秦二 秦襄王之母宣太后爱魏丑夫。宣太后病得快要死的综合活动 的论文时候下了一道旨意:“给我下葬时,一定要让魏先生陪葬。”魏丑夫听了很焦虑。大臣庸芮为此对宣太后说:“您认为人死了以后还会有神智吗?”太后说:“没有神智。”庸芮说:“以太后的综合活动 的论文智慧,您明知死人没有神智,那为什么白白地用一个您活着时候所热爱的人去给一个没有神智的死人去陪葬呢?假若死人有神智,那您的夫君先王早就因您宠幸您的情人魏丑夫而怒气冲天了,您补救自己的过失还来不及呢,哪有闲情运去爱魏丑夫呢?”太后说:“您说的对。”于是,打消了让魏丑夫殉葬念头。 以理释情,就是采取讲道理的方法,帮助对方调整心态、理顺情绪,放弃情绪化的念头,中止非理性的行为。人的活动,往往呈现着情与理互相交织的复杂状态,一时不能摆脱情绪化的纠葛也是人之常情。如上述故事中,尽管从理智上说,秦宣太后并非不明白人死之后没有知觉、没有情感,让一个大活人为死人陪葬既是不人道的,又是无意义的,她却不近情理地下旨死后要让情人魏丑夫殉葬。庸芮的论辩特色在于:从对方的情绪化的言论中,分析其中所隐含的“理”,然后按照对方的逻辑、以启发的方式提出问题,诱导对方深入思考,使之明白情绪化的思维往往导致对常理的偏离,引发极端的行为。他之所以要问秦宣太后是否认为人死了还有神智,那是因为,根据宣太后下旨死后要让人殉葬这个情绪化的言论,他分析出了隐藏于其中的一个理由:人死后有情感知觉。他也知道,宣太后说这话时不是根据正常的逻辑在思维,那种对生的留恋和那种惯常于拿皇家特权剪裁一切的霸道行为都在不知不觉地左右着她的思想。但这并不意味着宣太后没有健全的思维,她是有身份的人,面对大臣庸芮所提出的这样一个严肃的问题,她要保持自己的尊严就不得不作出合理的回答。回答了这个问题,她也就自然地丧失了论辩中的主动权,她就必须将自己的思维纳入理性思维的轨道,她就必须让自己的言论服从道理的规范。如此一来,论辩的展开就进入庸芮所设定的状态,胜负的态势也就明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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