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人治主义新诂
| | 综合类别 免费论文下载关于“人治主义”的综合类别 免费论文下载概念,《辞海》云:与法治相对,一种法理国家的综合类别 免费论文下载主张。以为国家治乱的关键在于统治者个人的道德行为,而不是法律。统治者道德、言行是规范被统治者道德、言行的尺度。它曾被各国专到统治者使用。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出建立“贤人政治”。中过儒家以此作为统治者的治国之本。《论语•颜渊》“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礼记•中庸》“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亡。” 人治主义这个概念是有清末民初著名思想家梁启超先生在《先秦政治思想史》中首次提出的,并用之来概括中国儒家的政治主张。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人治主义常常作为贬义词出现在中国学者的著作中,他们以批判为能事,想当然地书写着人治主义的种种罪恶。“人治是依靠一个或几个贤明的领导人来治理国家。把一个国家的命运、国家的安定与繁荣依赖于最高统治者个人的贤明上,这是很危险的。一旦出现专制独裁、暴戾愚昧时,随之而来的是动乱与衰败。人治排斥法治,造成法律虚无主义,使法制荡然无存,它使人每日处于恐怖中,人治造就的是唯唯诺诺、唯命是听的无能之辈,不可能造就有独创精神、开拓进取、大胆有为的批量人才。” 在这批判的喧器声中间有一二微弱的杂音,一些有识之士从不同的学术视野对上述的指责提出了质疑,别具匠心地诠释着人治主义。 “普通常以为‘人治’和‘法治’相对称,而且认为西洋是法治的社会,我们是‘人治’的社会。其实这个对称的说法并不很清楚。法治的意思并不是说法律本身能统治,能维持社会秩序,而是说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是根据法律来维持。法律还得靠权力来维持,还得靠人来执行,法治其实是‘人依法而治’,非没有人的因素……这样来说,人治和法治有什么区别呢?如果人治是法治的对立面,意思应当是‘不依法律的统治’了。统治如果指社会秩序的维持,我们很难想象一个社会的秩序可以不靠什么力量就可以维持,人和人的关系可以不根据什么规定而自行配合的。如果不根据法律,根据什么呢?望文生义地说来,人治好象就是指有权力的人任凭一己的好恶来规定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的意思,我很怀疑这种‘人治’是可能发生的。如果共同生活的人们,相互的行为、权利和义务,没有一定规范可守,依着统治者好恶来决定。而好恶也无法预测的话,社会必然会混乱,人们会不知道怎样行动,那是不可能的,因之也说不上‘治’了。”费孝通先生从社会学的角度提出的以上意见为我们正确认识人治主义治国方略开启了一扇门,提供了一个全新视角。我们应该从我国数千年政治法律实践出发,实事求是地理解人治主义主张并对其做出客观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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