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对患艾滋病监外执行罪犯的存在隐患分析及工作建议
| | 综合类别 免费论文下载近年来,监管场所发现艾滋病病毒在关押场所不断出现,形势十分严峻。这与监管场所曾关押过患艾滋病的综合类别 免费论文下载罪犯有关,这部分罪犯被监外执行后,由于得不到及时的综合类别 免费论文下载治疗和规范管理,对社会治安稳定存在着严重隐患岂。以广西梧州市为例,2004年至今,仅梧州市看守所和蒙山县看守所就关押过患艾滋病的在押人员5人,其他看守所均因保密原因目前无法掌握准确数字,但据了解,个别看守所不同程度地存在有这方面问题。对经指定医院鉴定确实患有艾滋病的患者,看守所均依照有关规定建议有关办案部门变更为取保候审或保外就医强制措施,但由于这些患艾滋病的监外罪犯(人员)在出监后没有得到政府的及时、统一医治,在不同程度上会给社会带来一定的危害。现作者就对这部份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发现的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进一步提高预防和遏制此类罪犯发生危害社会行为的对策和建议。 一、典型例子 以下是发生在梧州市的一个典型例子:如在我市看守所的服刑罪犯彭伟明(男,39岁,因盗窃罪于2004年10月28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刑期至2006年3月21日,经批准留市看守所服刑)、黄超明(男,42岁,因贩卖毒品罪于2004年10月16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期至2005年9月20日),今年6月 9日因发烧被送往市红会医院治疗,经初步诊疗发现,2名罪犯均患有hiv(+)即艾滋病毒,同月 16日,经市疾病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疾控中心)送自治区疾控中心检验,确诊两犯确实患有艾滋病。鉴于其病情,看守所根据有关规定于同月18日依法对以上两犯办理保外就医。在保外就医期间,并向市疾控中心传染病科通报了有关情况,建议在保外就医期间将这两名罪犯送到定点的抗病毒治疗医院进行治疗,但这两名罪犯出所后均到了市第三人民医院要求作免费抗hiv治疗,而院方又强调没有对监外执行罪犯作艾滋病免费治疗的规定,由于这二名罪犯没有医保,也没有生活来源,况且家人也不理,致使这两名罪犯的疾病未得到有效的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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