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农村城市化进程中职务犯罪分析与预防
| | 文科综合论文近年来,随着城镇经济的文科综合论文不断发展,城区面积不断扩大,城镇结合部农村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这一趋势推动了社会的文科综合论文文明进步和经济的深入发展,但伴随着城市化中社会财富积聚、衍生和再分配,也带来了种种犯罪的诱因,为职务犯罪的滋生创造了土壤。仅2001年1月至2003年12月,苍梧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城市化进程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就有7件9人,其中贪污3件、受贿3件、挪用公款1件,这些案件反映出几个特点:一是重特大案件多,共有4件,占57.1%;二是涉案金额多,11起案件涉案金额近60万元;三是犯罪主体身份主要是村两委、村小组的“一把手”,9人中村长、村党支部书记、小组长有6人;四是犯罪主体的年龄平均在50岁,均为中共党员。这些职务犯罪案件均发生在土地批租、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工程项目发包与建设等城市化发展进程的各个环节。 一、农村城市化进程中职务犯罪的主要表现: (一)在农村集体土地批租过程中有的基层组织人员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在城市化初期,为了壮大集体经济力量,一些农村基层组织采用出租出让土地的方式来积累资金。有些承租方为了谋取自身的利益采用各种方式拉扰腐蚀农村干部,从而诱发了土地出租中受贿问题,这种现象在农村开发初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如:苍梧县林水村林二组小组长黎xx等三人,在集体土地出让过程中,以降低地价为条件向土地受让方索取贿赂人民币3万元私分。 (二)在征地补偿资金管理使用中有的基层组织人员利用职便挪用、侵吞征地补偿款。征用土地给农村基层组织和相关单位带来了大量的补偿资金,但由于基层组织对这些钱款的使用往往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在利益驱动下有的干部便利用职权挪用、挤占征地补偿款,有的甚至弄虚作假从中侵吞征地补偿款。如:京南镇思蓬村村委主任陈xx等二人,利用管理村财之便,合伙挪用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款6.5万元,用于个人营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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