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国有企业改革转制中无形资产流失情况分析
| | 综合类别 论文集国有企业的综合类别 论文集无形资产是指由国有企业控制的综合类别 论文集,不具有独立实体, 对生产经营与服务能持续发挥作用并能带来经济利益的一切经济资源。当前,国有企业改革转制过程中,对国有有形资产十分重视,而对国有无形资产的忽视,造成无形资产的大量流失,对此问题值得高度关注。如据2003年5月《中国青年报》报道: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正阳河、老都一处、松花江大饭店、紫罗兰摄影社、光明眼镜店等12家国有商业企业,完成了国有资产退出改革,退出的国有有形资产总额近3亿元,变成清一色民营股份制企业。而在改革转制中,这些国有商企的资产均由该市商委委托评估中介机构评估、经该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后确定其价值。评估的内容只针对有形资产,对商标、商号等无形资产均未评估。对此,经济专家表示了忧虑。国有企业的无形资产历来重视不足,在国企改革的攻坚阶段,这一问题应该被提出并值得高度注意。 商标、商号还不是无形资产的全部。现代会计理论认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构成了企业资产的总体。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看不见,摸不着,人们无法直接触摸到的隐形存在的资产。所以它实质上是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某种法定权利、特权或优势的固定资产。拥有这些资产的企业,就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特殊的有利地位,从而使企业获得高于一般水平的经济利益。 我国1993年7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财务通则》第20条规定“无形资产是企业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和政策规定并参照国际惯例,无形资产的基本内容还应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的使用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设计等工业权;商业秘密;土地使用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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