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论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惩防一体化
| | 综合实践活动论文所谓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采用非法手段来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导致犯罪的综合实践活动论文一种犯罪形式,因其主体的综合实践活动论文特殊性、犯罪的危害性、手段的隐蔽性和查处的困难性等因素而备受人们的关注。 当前,我国职务犯罪从犯罪数量来看,总体数量有增无减。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数字,2004年,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62032件,结案16060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483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5916人,厅(局)级干部415人,省(部)级干部15人。检察机关立案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43757人,涉及犯罪金额百万以上的就有1275件,并有逐年上升的趋势。从犯罪主体来看,职务犯罪的主体由单一性向多元化方向发展的趋势。一方面是高官犯罪屡禁不止,象胡长青、成克杰、程维高、王怀忠等高官犯罪时有发生;另一方面是一些一般公职人员甚至是临时工、小小的出纳员也可能因为职务原因而侵吞巨额公款走上犯罪道路。从犯罪手段来看,由于近年来我国打击职务犯罪的力度不断加大,一些腐败分子为逃避打击,作案手段越来越狡猾。往往是自己躲在幕后操纵,其配偶子女在前台以各种方式做各种各样违纪违法活动,老百姓称之为“强取豪夺”;从犯罪结果来看,职务犯罪的危害程度日益严重。它不仅破坏了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更重要的是它降低了党和政府的威信,恶化了党群干群关系,损害了党的光辉形象。因此,预防和制止职务犯罪刻不容缓。 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职务犯罪的产生和演变有复杂的社会原因,它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作为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遏制职务犯罪也必须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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