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三个代表”与执政党的合法性
| | 综合类别 评职论文下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形成的综合类别 评职论文下载第三个重大理论,党的综合类别 评职论文下载十六大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实现了我们党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而在政党政治时代,增强执政党的合法性,是当今世界每一个执政党无法回避而又必须慎重考虑的问题。深入探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执政党的合法性,对于全面准确地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加深对执政党执政规律的认识无疑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问题的提出:对执政党的合法性的再认识 合法性是任何政治体系中最为重要的政治资源。作为政治学中的重要概念,合法性本质上反映的是公民与公共权力的关系。人们通常望文生义地把它与法律、法规联系一起,把“合法”作为“非法”相对应的词语来使用,以致闹出了“中国共产党执政还有非法之说吗?”的笑话。事实上,合法性远比我们所了解的法律意义上的“合法”要广泛的多。哈贝马斯这样论及了合法性“任何一种政治系统,如果它不抓合法,那么,它就不可能永久地保持住群众(对它所持有的)忠诚心。这也就是说,就无法永久地保持住它的成员们紧紧地随它前进。”因此作为联结社会与国家政权起纽带作用的现代政党,高度重视不断增强合法性是不言而喻的。笔者认为,执政党的合法性的内涵包含两个层面,从法理层面上讲就是执政党的“合法律性”。当今世界,每一个执政党都毫不例外地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自己在国家政治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然而,合法性并不仅限于法律,仅仅强调“合法律性”是不够的。例如,在1977年通过的苏联宪法第六条中明确规定:“苏联共产党是苏联社会的领导力量和指导力量,是苏联政治制政治制度以及国家和社会组织的核心。苏联为人民而生存,并为人民服务。”但是,人们看到的现实——苏共不是有效地为人民服务,与宪法条款形成了强烈的心理反差,于是,苏共执政的合法性受到了普遍质疑。宪法的这个条款不仅未能保全苏共,反而成了万箭齐射的靶子。执政党的合法性的内涵从社会心理层面上讲,就是民众对执政党的心理认同,即人们常说的人心向背问题,小平同志所讲的“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就是对执政党的合法性的生动而形象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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