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浅谈如何做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新思维
| | 综合类别 免费小论文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综合类别 免费小论文进一步活跃,对外开放领域的综合类别 免费小论文进一步扩在,各类涉外性质的民事、商事、行政纠纷会大量增加,法院民事、行政审判工作难度加大,从而为改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提出新课题。 笔者认为做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新思维是: 一、更新执法观念 wto的非歧视原则、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等,是每一个成员国在立法、司法和行政工作中都必须贯彻的基本基本原则,这些原则要求,wto成员国之间应当在无视的基础上进行公平、平等、自由的贸易。据此,我们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就必须对不同主体予以平等保护和服务的执法观念,不论是国内企业还是国外企业、有企业还是集体或者个体企业、发达国家企业还是发展中国家企业,只要是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贸易活动,均应给予同等的保护和服务。此外,还要在全体检察官中大树特树法律至上的规则意识,使我们无论办理什么案件,都能够自觉摒弃执法上的狭隘的民族主义思想和地方主义观念,对国内外当事人一视同仁,真正做到严格、公正执法、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二、提高检察官素质 为了适应入世后的涉外、涉及经济贸易的案件增多,以及我国承诺逐步开放法律服务市场,检察工作中与外国律师就在关中际法律问题接触增多的趋势,必须下在力气加紧培养一批既熟悉中国法又懂得wto规则,既了解经济贸易知识又精通外语的人才,以作为办理涉外及wto案件以及其他新型涉外案件的骨干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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