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加大驻所检察力度 确保看守所安全
| | 综合类别 评职称论文近年来,藤县检察机关针对县看守所安全防范工作中存在的综合类别 评职称论文问题,充分发挥监所检察职能作用,加大检察监督力度,开创驻所安全防范检察工作的综合类别 评职称论文新局面,主要做法如下: 一、积极开展日常安全防范检察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检察建议。 一是坚持巡视制度。每天巡视监舍一次,每周深入在押人员“劳动、学习、生活”三大现场不少于二次,每月自行或配合看守所开展安全大检查不少于一次,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向看守所提出纠正意见。如去年3月,驻所检察干警在深入在押人员“三大场所”检察时发现看守所监舍的输电线路陈旧、容易起火,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驻所检察干警及时向看守所反映,并向藤县公安局提出书面检察建议,公安机关很快就落实投入4.5万元全新更换输电线路措施,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消除;二是严格对羁押人员提讯、会见等环节进行监督,发现不按规定执行的及时予以纠正;三是认真落实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日的安全检察制度和节假日值班制度。特殊时期、重大节假日驻所检察干警坚持值班,深入监管场所,及时掌握监管场所动态情况,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仅去年来,该院驻所检察室自行或配合看守所进行安全大检查14次,发现不安全隐患4次,均提出检察建议并全部获得采纳。 二、强化对所外劳动、出所就医的安全防范检察,预防脱逃事件发生。 针对2003年看守所出现一名在押劳教人员在所外劳动时脱逃的事件,该院驻所检察室坚持每周两次以上深入到在押人员所外劳动现场进行检察,对出所就医情况也按规定开展了相应的检察工作,有效地防止违反规定组织所外劳动、就医情况的发生:一是建议看守所组织在押人员外出劳动时必须有两个民警跟班监管,且被监管人员不能一次超过10个人;二是建议看守所在劳动场地设置警界线和警界牌,不允许在押人员在所外劳动现场私自会见他人,劳动完毕后不得携带物品入所;三是对违反所外劳动、就医情况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如去年,该院驻所检察人员发现看守所民警在组织在押人员所外劳动时,违反规定允许在押人员外出购物或帮助在押人员私自购物并将烟及其他食物带进看守所内等情况后,立即向看守所提出纠正意见和对跟班民警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教育,看守所也对两名民警进行调离处理,并对组织所外劳动管理活动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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