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认真把好“四关”努力提高不捕案件质量
| | 综合类别 教育论文下载近年来,藤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综合类别 教育论文下载办案原则,认真把好审查逮捕案件质量关,特别是对其中不(予)批准逮捕的综合类别 教育论文下载案件严格把关,确保质量。据统计,2003年该院办理不捕案件20件23人,不捕率为7%,其中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10件10人,无逮捕必要的5件8人,不构成犯罪的5件5人;2004年办理不捕案件37件59人,同比件数上升85%,不捕率为12%,其中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16件26人,同比上升60%;无逮捕必要的15件21人,同比上升2倍;不构成犯罪的6件12人,同比上升20%。2003-2004年,该院受理不服检察机关不捕的申诉案件为4件4人,经答复后均没有出现重复申诉的现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该院的主要做法是: 一、认真分析,提高认识,过好“质量”关 长期以来,对审查逮捕工作存在着一种认为不捕案件多,不捕率高就是办案质量差的陈旧观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侦查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针对这种情况,藤县检察院从客观实际出发,认真分析了该院近年来不捕案件上升的原因,正确认识到这是随着依法治国理念的不断深入人心,人们维护自身权益意识的日益增强的正常现象,对捕与不捕应该实事求是地、客观公正地区别对待。该院组织专人对近年来的不捕案件进行深入地分析原因,特别是认真分析在侦查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如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须经检察机关作出是否批捕决定后才作其他处理,致使一些不符合批捕条件而应该送劳教的案件也送来检察机关报捕,明显增加了不捕案件的数量;有些公安侦查人员责任心不强或水平参差不齐,对批捕条件的理解存在差异,使一些案件在侦破后,认为只要有犯罪事实,不论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或是否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都一概送来检察机关报捕,导致不捕案件居高不下。针对这些存在问题,藤县检察院领导通过主动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分析研究和讨论,双方对不捕案件达成正确共识。同时该院在办案中坚持树立正确的质量观,把案件质量作为衡量审查批捕案件的标准,牢固树立“依法办案、严格办案、公正执法”的理念,做到该捕的捕,不该捕的坚决不捕,避免因追求降低不捕率而出现不该捕而捕的现象发生。如该院在受理公安机关报捕的蔡伟志涉嫌非法储存枪支案,虽然该案有证据证实蔡伟志购买、收藏的钢珠枪是违禁枪支,但是办案人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认为蔡伟志的行为应该属于非法持有枪支,但其所持有的钢珠枪支属于哪类枪支,暂无证据证明,该院以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不予批捕。后公安机关补充完善相关证据后再次报捕,该院经审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蔡伟志重新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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