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广西梧州市教育系统内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 | 综合实践活动课论文近年来,为适应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综合实践活动课论文需要,政府和社会不断增加教育投入,教师地位有所提高,但是,教育系统内的综合实践活动课论文职务犯罪现象却呈现出上升趋势,并逐渐成为职务犯罪的多发区。据统计,2002年至2004年上半年,我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教育系统内涉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40件46人,其中大案要案占25%;立案中属贪污案15件19人,受贿案16件16人,挪用公款案4件4人,单位受贿案2件3人,私分国有资产案2件3人,行贿案1件1人;目前已侦查终结31件37人,通过办案共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其中已向法院提起公诉13件15人,全部都作出了有罪判决(其中3件3人免予刑事处分),决定不起诉3件4人。现就我市教育系统内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原因进行分析,并就进一步遏制教育系统内的职务犯罪发生提出相应的预防对策。 一、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 1、犯罪主体主要是上级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学校领导和后勤工作人员。由于教育系统内直接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较多,而负责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的工作人员相对较少,导致教育系统内涉嫌职务犯罪的主体主要是掌握着对学校财物的支配、管理权的上级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学校领导和后勤工作人员。从立案侦查的40件46人分析,其中属教育局领导6人、教育局下属教研室领导4人、教委领导3人、学校领导8人、基层教育组领导4人,共占54.3%,如蒙山县教育局局长岑某某在本局购销电教仪器设备过程中,先后收受供货方送给的现金及物品等总值7万多元据为己有,已构成受贿罪等。此外,犯罪主体中属财务管理工作人员9人,学校总务处领导2人,新华书店负责人及图书管理员等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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