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基层文化行政部门在贯彻行政许可法中遇到的问题和对策
| | 综合类论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是我国的综合类论文第一部行政许可法,也是世界上以单行法形式颁布的综合类论文第一部行政许可法。这两个“第一”,体现中国特色是毫无疑问的;更重要的是革除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凸显的弊端,保障我国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有这样一部开创性的法律来规范,许可法对国家的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都将产生非常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其重大意义体现在有利于推进和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将有力地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贯彻了便民的思想和原则、有利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等方面。尽管行政许可法具有如此重大的意义,但由于我国立法机关立法技术和立法观念的水平不高,以及我国地方差异较大,所以给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带来了不小的难度。本文仅从文化基层单位实施许可法中遇到的问题加以阐述,对其他的领域问题不加评述。 行政许可,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它涉及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行政权力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的关系,涉及行政权力的配置及运作方式等诸多问题。行政许可法将“行政许可”界定为: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多年来,行政许可在行政管理中起了重要的作用。问题是行政许可过多、过滥了,究其主要原因:一是,行政许可设定权不明确.二是,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不规范。三是,实施行政许可环节过多、手续繁琐、时限过长、“暗箱操作”,老百姓办事很难。四是,重许可、轻监管或者只许可、不监管的现象比较普遍,市场进入很难,而一旦进入却又缺乏监管。五是,有些行政机关把行政许可作为权力“寻租”的一个手段。六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往往只有权力、没有责任,缺乏公开、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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