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正确理解和执行法律是依法行政的关键
|
| |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已成国务院近十年的工作中心。怎么才能达到这个目的呢?千条万条,最基本的是要有良好的法律。有了良好的法律,关键就是正确理解和执行法律了。但现实中的情况,不容乐观,影响依法行政,必须尽快解决。 税收方面的问题不少,略举几例,可见一斑。税收实践中,由于“税收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不能正确理解和执行税法的现象较多,还不觉得问题的严重;国家最高层次、最权威的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也不能正确理解和执行税法,问题就严重了,影响就大了。 如《中国税务报·税务代理》(2004/07/20)中的《新公司如何选择优惠起始年》将涉内、涉外税相混淆,让人一头雾水,对“依法行政”将造成不利影响。该文称“某公司于2003年5月21日注册成立,2003年7月28日正式开始生产经营,7月23日开具发票。因为刚成立第一年,没有什么盈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企业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企业询问,是否可选择当年纳税,以2004年为“两免三减半”的免税第一年?”回答的是“只能选择2003年为“两免三减半”的免税第一年“。从文中有“两免三减半”来看,似属于涉外税收。因为“两免三减半”已约定俗成为全国通用的专业名词。如果是这样,该回答是完全错误的。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