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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政党必须把党的利益、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统筹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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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之一是:“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全会明确指出,在改革进程中要统筹兼顾,协调好社会各阶层、各种所有制、不同区域、城乡之间及国际国内的各种利益关系。事实上,执政党在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时,还必须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和为国家负责的历史职责,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统筹兼顾,协调好执政党利益、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相互关系。 改革开放特别是近几年来,各级各部门经常强调的几乎都是“人民的利益”,致使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制定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时,往往只侧重于照顾群众的个人利益,对如何以必要的措施保障党和国家的重要利益考虑不够,出现忽视党和国家利益,迁就“人民利益”的简单化倾向,给党和国家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实际上反而损害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一、要正确认识执政党利益、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辨证关系。 ——执政党利益。每个政党都要为其所代表的阶级谋求利益,经过斗争或竞争成为执政党后,既要理直气壮地继续为党所代表的阶级谋取利益,又要为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地位殚思极虑,兢兢业业,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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