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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的职业与高薪养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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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新闻报道,国家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中国司法部门将考虑制定和实行司法官待遇(薪俸等)高于一般公务员的政策。这一政策要达到足以养廉的条件,确保司法官道德品行的持续,维护司法公正(见2001年1月8日《北京青年报》第30版)。 “高薪养廉”这个口号喊了多少年,现在终于从政府高官的嘴里得到了证实。 “高薪”真的可以“养廉”吗 对“高薪养廉”这个话题,历来是赞成者有之,反对者也有之。赞成者说,高薪能够使司法官员(也包括国家公务员)保持较高的生活水平,珍惜自己的职业,不至于见钱眼开、见利忘义、以权谋私,毁掉自己的前程。更何况中国历史上就有高薪养廉的做法。例如明清时期的“火耗”、“养廉银”等。反对者说,政府官员的清正廉洁不是靠高薪养出来的,而是靠法律和制度作保证。一个人挣多少钱才能使他没有非分之想?实践中没有标准。买了房子想买汽车,买了汽车想买别墅和私人飞机,还要把钱换成外汇存入外国银行,人心不足蛇吞象,一个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水平,能有多少“高薪”来满足司法官员和国家公务员的需要呢?再说,即便是发达国家的政府官员,不也是照样腐败吗?原德国总理科尔、原秘鲁总统藤森、原菲律宾总统埃斯特拉达,不都遇到了同样的问题,他们的薪俸能不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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