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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市检察机关接待的涉法集体访案件调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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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不断完善,依法治国思想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及市场经济的深入,各项改革不断深化,社会各阶层、各群体的利益关系不断调整,大量新的人民内部矛盾不断涌现。由此引发的涉法集体访情况不断增多。近年来,梧州市两级检察机关控申部门共接待涉法集体访案件87件,均依法得到妥善处理。在处理这些集体上访事件中,检察机关本着“宜解不宜结、宜散不宜聚、宜顺不宜激”的总体原则,善于抓住事件的实质性及其因果关系,找出诱发因素,做到缓和、疏导、化解矛盾,妥善处理好集体访案件。我们处理的涉法集体访案件特点、原因及主要做法是: 一、集体访的主要特点 集体访是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交织的结果,是各种深层次社会问题逐渐凸显,发生碰撞的反映,它不同于一般治安案件和刑事个案,集体访的主要特点体现在: 1、具有群体规模性。集体访都是以群体的方式来体现,具有一定的规模并且较为复杂,一般按村镇、宗族、单位、学校或工厂等人群组成的群体,少则几人,多则几十人。如去年8月份,藤县古龙镇大村村的谭姓家族与韦姓家族因八角林的权属问题发生争执引起诉讼,作出处理后双方均认为有关执法部门所作的处理不公,两姓为此发生大规模械斗,随后到检察机关集体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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