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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大学生身份复杂化及其教育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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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某日载:民办大学学生抱怨遭受歧视,因为火车票的半价优惠他们不能享受,并且又站出几位民办大学的领导说,政策上讲民办、公办一视同仁,怎么又不是这样?由此引发关于大学生身份的讨论。随着我国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高考制度进行了相应的改革,大学的“门坎”进一步放宽,大学生身份呈现出复杂化的趋势。本文试讨论大学生身份复杂化的基本表征,以期探讨加强大学生身份教育和管理的思路和措施。 一、大学生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探微 我国习惯上把高等学校的学生,除研究生外,通称为大学生,把高等学校的教师,通称为大学教师。大学生和大学教师是高等教育活动过程的主要因素,构成了高等学校的主体。我们界定和理解大学生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应放在“高等教育”——这一高等教育学学科体系中心概念的视野中进行考察。 196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非洲召开的高教会议关于高等教育的定义是:“高等教育是指大学、文学院、理工学院和师范学院等机构所提供的各种类型的教育而言,其基本入学条件为完成中等教育,一般入学年龄为18岁,学完课程后授予学位、文凭或证书,作为完成高等学业的证明。”《实用教育大词典》(王焕勋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出版)解释:“高等教育是建立在中等教育基础上的各种专业教育。程度上一般分专修科、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大辞典》(顾明远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出版)认为:“高等教育是建立在普通教育基础上的专业教育,以培养专门人才为目标,一般全日制本科生的年龄是20岁左右的青年,他们的身心发展已趋成熟。”《高等教育学概论》(杨德广主编,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1991年出版)界定为:“高等教育是在受完中等教育的基础上,在国家认可的高等教育机关接受一年以上的专业教育的教育,一般入学年龄在18岁以上。”高等教育的定义从不同的层面有不同的表述,但我们从中可以明确,大学生的概念建立在高等教育概念范畴基础之上。因此,《教育大辞典(增补合编本)》(顾明远主编,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年出版)对大学生解释为:“大学生(university/college student)是对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学生的统称,通常是指专科生和本科生,有时亦包括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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