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实践新课程要遵循教学规律
| | 小学综合实践论文在实施语文新课程的小学综合实践论文过程中,不少教师在实践新理念的小学综合实践论文同时也在遵循语文教学基本规律。但是,也有一些教师却对语文教学的一些基本规律产生怀疑甚至责难。如,“多读多写是提高语文能力的主要途径”,“训练是提高语文能力的主要方法”,“循循善诱是启发式教学的精髓”,这些都是语文教学的基本规律。规律是经实践千百次检验才成其为规律的,本来是无庸再加以论证的。在新课程背景下,有的老师却连声对其说“不”。这些语文教学规律在新课程的背景下,是否仍然不失为规律,实在有为之一辨的必要。假如在新课程背景下,它仍为语文教学的基本规律,在教学中我们却有违这些规律,那么将给课程改革带来巨大的损失。 一、多读多写,不是无效、低效的读写 多读多写,是提高语文能力的主要途径,是传统语文教学经验的精华,也符合现代教学论中有关语文实践的观点。 课程标准指出:“应该让学生更多地直接接触语文材料,在大量的语文实践中掌握运用语文的规律。”阅读与习作就是主要的语文实践活动,“大量”就是多,这里没有前提。课程标准中的“九年课外阅读总量应在400万字以上”,这是对阅读量的“多”的规定,“课内习作每学年16次左右”,“40分钟能完成不少于400字的习作”,这是对写作量的“多”的规定。 可见,在新的语文课程中,仍然强调多读多写,只不过是课程标准用语文实践来涵盖它。 在讲“多读多写是提高语文能力的主要途径时”,可能会有人责难:无效的读和无效的写是不是也是提高语文能力的主要途径?这种人不理解内涵最丰富的概括总是最简洁的,已成为语文教学基本规律的“多读多写”,是内涵最丰富的概括,它简洁地概括了读写能力形成的机制在于“多”,体现了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多读多写是指有效的、高效的读写实践,不同于呆读傻写,无效低效的读写。无效的读写不是多读多写的固有之义。多读多写所表达的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学习语文的方法,被无数事实证明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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