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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基础教育的市场化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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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何鲁丽称赞江苏徐州金山桥教育集团“播晒光明”,因为该集团没要政府一分钱投资,没拿银行一分钱贷款,靠公司化运作,连锁学校办了11所,在校中小学生达一万多名,被誉为办学“奇迹”。对此,社会上出现了两种声音:一是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是政府的责任,法律的规定,教育事业不能产业化公司化;二是九年制义务教育可以公司化市场化运作。 基础教育“黑洞”频出, 计划经济兹生中小学暴利 ? 这两种声音代表着两种利益主体,如何理解分析,我们先看下面一组情况:2004年6月22日,国家审计署公布了中国50个县基础教育经费调查结果,发现有43个县地方政府及财政、税务、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挤占、挪用、滞留各类教育资金4.45亿元,违规率达86%。其中有33个县是挤占挪用学校收费等预算外资金2.19亿元,用于平衡财政预算、部门经费、市政工程、建办公楼、发放教职工补贴等;有20个县是挤占挪用教育费附加1.2亿元,用于办公经费、平衡预算、发放工资、垫缴农业税等。国家审计署发现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中小学违规收费。调查发现,2001年至2003年10月,45个县违规收费4.13亿元,其中政府部门违规制定政策收费2.46亿元;中小学校自行违规收费1.67亿元。一些地区层层加码,违规收费名目繁多。如2002年春季至2003年春季,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县重庆市巫溪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自定政策向学生收取伤害赔偿金、公务业务费、环卫费、搭伙费117万元,同时3个镇政府分别以普九基金、危改基金、排危和锅炉集资款名义,向学生收费19万元,7所中小学校又自行向学生收取初中择校费、防疫费、学前班增容费、代办保险费等1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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