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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坚持邓小平人权思想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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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人权思想是对马克思恩格斯人权思想的继承、创新和重大发展,它为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开创了正确的道路。在邓小平人权思想的指引下,当前我国政治稳定,经济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安居乐业,人权状况呈现出全面改善和进步的良好态势。人权是社会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国际斗争的一个重要焦点和热点。邓小平同志晚年反复多次论及人权,足见其相当重要。为什么美国的“人权外交”在苏联收到成效,而在中国却走到了历史的尽头?为什么我国的人权建设成绩卓著受到举世称赞,而美国支持的反华人权提案屡遭败北?就是因为我们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了邓小平人权思想。在21世纪我们认真学习、领会、坚持和发展邓小平人权思想,对于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的周围,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实践价值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邓小平人权思想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邓小平人权思想的产生不是偶然的,它的产生具有历史必然性。邓小平人权思想产生的历史必然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回击西方敌对势力的“人权外交”攻势和国内少数顽固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分子要“少数人的人权”、不要国格人权叫嚣的需要。哪种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攻击社会主义不讲“全国人民的人权”的无耻污蔑必须及早粉碎。二是国内实行拨乱反正、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需要。文化大革命那种无法无纪、无视社会主义人权的不正常局面必须及早结束。三是适应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必须强调人权,实现责、权、利相统一和协调,才能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因此,当时的极“左”思潮猖獗、视人权为禁区的思想僵化局面必须及早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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