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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背景下 充分发挥村党支部作用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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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背景下 充分发挥村党支部作用的探索 万军 姚铭泽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新的重大突破。它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群众自治的原则和方向。村民委员会自治性质的确定,对摆正和处理好党在农村各类基层组织的关系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村民自治条件下,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探寻出发挥村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的新思路、新途径,这不仅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也关系到新形势下党在农村牢固而广泛的社会基础。当前,如何认真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推进村民自治,建立健全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经济合作社、妇代会、团支部和民兵等各类村级组织,保证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健全、运转协调,是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一项新课题,必须进行积极地探索和实践。 一、村民自治背景下,村党支部建设面临的新情况 村民自治,是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项农村社会基本政治制度。随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实施,农村民主政治建设逐步深入,村委会直接选举全面铺开,一大批年富力强、有科技文化知识、懂经营会管理、群众信任的人,被选进村委会班子,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由于受农村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中,村级组织建设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村党支部核心作用的发挥也遇到了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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