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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独立宣言》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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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宣言《》是1776年7月4日北美十三块殖民地代表,在第二届大陆会议上通过的。由托马斯·杰弗逊起草,经富兰克林等人润色的一篇重要的资产阶级革命文献,提出了人人生而平等,每个人都有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在当时号召全美人民,团结一致,吹响了美利坚合众国建国的号角,引导被压迫的美利坚民族走向胜利。今天我重新打开封存的《独立宣言》,它已经被美国政府给遗忘了,但在世界上它仍然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但是得把它的作者改为米洛舍维奇,萨达姆,卡斯特罗,或许金正日也行,将更加适合。把它的著作者署为“被压迫人民”也不为过。如果美国政府仍要保留此宣言的专利权的话,这宣言就不能称为政治性文件,只能称为一本举世闻名的文学名著,天底下最大的谎言! 《独立宣言》只应该属于人类而非美国,因为它只反映被压迫人民的意愿,当一个被压迫的民族或者国家强大之后,成为了压迫者,它的行动必然与《独立宣言》的思想相违背,因为独立与征服,与压迫本来就是反义词。让我们来看看今日的美国怎样与他们的原始宪法相违背吧。 “他(英王)屡次解散各州的议会,因为这些议会曾以刚强不屈的精神,反抗他那对于人民的侵犯。”(《独立宣言》)。英王的确没有这种权利,因为人们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生命,自由等天赋的不可侵犯的自然权力,就把原来属于自己的制止打击不合自然法则的行为的权力转让给一个联合权力,组成政府,而政府的权力范围,只能是在把自然权力转交给他的范围内。英王对北美的统治显然不是在正常的权力范围内,是一种征服,是一种对自然权力的恶意侵犯,美国人民有权反对它,废除它,建立自己的政治权力,组成自己的政府。美国人民胜利了,打垮了英王的军队,建立了自己的国家,很快便走上了强大的道路。弱肉强食好像是一条不变的准则,初生的美国也很快掌握了这门技术。毕竟是初生,它只能高呼“美洲是美洲人的美洲”,在美洲肆意的扩张,扩张方式与其实力相适应的,扶持当地的反动势力,那些忠于美国的反动势力,它只是变相地解散各地的权力机关。但是慢慢的他强大了,它冲出了美洲,去干预“欧洲人的欧洲”“欧洲人的亚洲”,只有非洲好像由于天生的贫瘠它很少过问,而且也学会了直接介入,强行占领,用武力解散那些“邪恶国家”,南斯拉夫联盟,伊拉克民主共和国,当然远不止这些。这些国家都是人民主动将惩治违法行为的自然权力转让,通过符合本地区的组织方式组合而成的政治权力机关。然而这些国家的人民和国家本身错了!一错,这种错是他们自己无法改变的,就是丰富的资源,优越的战略位置。二错,他们“偏偏”要维护自身的独立性,为出让自然权力的人民负责,在国际上为自己的民族谋求生存的空间。这两个理由加上国力不是很强盛到独树一帜。这些就成了这些政府被列为“邪恶国家”的理由。它们自然要被解散,领导人就自然要被抓起来,或是送到“黑屋子”里面去屈打成招,或是送到国际法庭去公开审判。这是强大后的美国的处事方法。事实上应该怎么做呢?《独立宣言》已经说明,就象我前面的引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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