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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术期刊分级研究的全方位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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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期刊的级别问题,历来是政府有关部门、学术界在学术成果鉴定、职称评聘、期刊评估等一系列问题上人们关注的焦点。这一问题,我们以前曾作过初步探讨。在此,就近几年来就这一问题讨论的新进展,作一全方位的考察。 一、关于学术期刊内涵的界定 这一概念是我们讨论问题的前提。学术期刊是指按照一定的编辑方针进行组稿(这类稿件只能是对某一学科领域中的问题进行探讨研究,表述成学术成果的学术论文),并且这种出版物大部分是连续、定期出版的读物,很小一部分是不定期出版的(如一些学会会刊、学术年鉴等)。但是,它们每期形式基本相同,有固定的名称,用卷、期或年、月等顺序编号出版。学术期刊在形式上与以文学性、生活性、知识性为主的期刊相同,但内容不同;因其往往具有定期性和连续性,所以也不同于一般的书籍;它也不同于学术性报纸,因为后者出版周期短、散页、主要报道学术方面的新闻、评论等。可见,学术期刊是以专门学者为作者和读者对象、报道学术研究成果的杂志。一般来说,学术期刊是由学术组织、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等主办的反映其所属会员、所属研究人员的科研成果的机关刊物。从采用的内容来看,主要应包括:独创性的学术论文、学术研究动态、有价值的科学研究“中间报告”和部分实验结果等。学术期刊上的作品特别强调学术性、探索性以及语言的专业性这“三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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