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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创新的根本指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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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26日,胡锦涛同志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1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我们要继续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进理论创新,使党的全部理论和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要坚持以广大人民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动实践为理论创新的源泉,以实现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理论创新的目的,以顺应时代潮流不断与时俱进的创造精神为理论创新的动力,以研究和解决我们在前进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为理论创新的着力点,不断打开理论创新的新视野,不断取得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新进展,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胡锦涛同志的这一重要论述,是我们不断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进理论创新的根本指针。 一、理论创新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要使党和国家的事业不停顿,首先理论上不能停顿。所谓理论上不能停顿,就是要不断进行理论创新。我们进行理论创新,就是要使我们党的基本理论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吸取新的实践经验、新的思想而向前发展。所谓在继承的基础上,就是在继承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马克思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从实践中产生又经过实践检验的真理,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理论基础。我们进行理论创新,一个基本的要求就是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这一点,要坚定不移,不能含糊。所以胡锦涛同志强调“理论创新必须以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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