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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大学教育中应有的“实践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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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学的内容应该是什么?应采用什么方式?由什么决定的?如何确定?这些问题伴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而发展,一代又一代的专家、学者都陈述着各自不同的观点,至今也没有定论。 大学究竟应该教什么、怎样教?这是一个发展的问题,在大学和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从西欧大学成立时的专业教育、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教育、纽曼强调的自由教育到洪堡的科学研究、美国威斯康星思想的服务社会无不显示着时代的需要;从专业教育到通识教育再到二者的并存,无一不是社会要求的结果。虽然西方大学历来有着自治、自由的传统,但与时代合拍、与社会同步(或超越社会)却始终是大学教育发展的主导。那些不适应社会、人为地设定大学教育方式的教训是深刻的(如“文化大革命”)。在市场经济日益繁荣的今天,我们的大学教育不仅需要通才教育、专业教育,同时还需要大量的 “实践教育”。《光明日报》3月4日“教育时评”栏目的文章就充分证实了这一点。文章写道,“用人单位只招有工作经验的求职者,这对应届大学毕业生来说,无疑是求职路上的一道坎。据报道,近日在长沙的一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上,即使有应届大学毕业生使出了‘不要工资’的‘杀手锏’,但最终还是遭到了用人单位的拒绝。于是,我们听到了:‘不给我机会,怎么有工作经验?’的无奈感慨”。从这里不难看出我们大学人才培养模式的问题所在——缺乏实践,这是新时期社会对我们大学生提出的新的要求,实施“实践教育”已迫在眉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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