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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希米亚人”与“老克腊”——审美文化与经济利益的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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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审美文化是人类全部文化活动的一部分,而经济活动同样是人类的文化活动。抽象地看,作为人类文化活动整体中的两个方面,这二者之间相互发生联系和影响应当说是很正常的。事实上,上古时代的人们也的确认为,在追求物质利益的生产活动和满足审美需要的艺术活动之间并不存在什么严重的矛盾冲突。苏格拉底和西庇阿斯在谈论什么是“美”时,就把美女和汤罐放在一块儿比较;古拉丁语中的“艺术”(ars)这个词则把今天所说的审美的艺术同满足物质需要的生产技艺都归在一起;而中世纪的“七艺”中,实用的算术、几何与审美的修辞、音乐也都是列在一起的。中国上古时代关于审美的艺术与实用的技艺之间关系问题也有相似的看法。按照孔子“尽善尽美”的要求,审美和功利至少应该是统一的。如果美女和汤罐都可以称为美,那么要在审美活动和满足物质需要的功利活动之间划出一条鸿沟来也就不那么容易了。 然而另一方面,审美需要与物质利益的矛盾也是一个古老的话题。古罗马诗人贺拉斯有一句批评罗马人的话:“当这种铜锈和贪得的欲望腐蚀了人的心灵,我们怎能希望创作出来的诗歌还值得涂上杉脂,保存在光洁的柏木匣里呢?” 这句话大概可以作为关于批评文学与金钱关系的千古名言。至于中国晚清诗人龚自珍的诗句:“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粱谋”,更是对以谋生为目的的写作所发的诛心快论。总之,认为文学的精神价值与商业利益的追求是对立甚至不相容的,这基本上可说是经典的文学价值观念。这个问题在中国当代的再度发生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事。到了90年代前期,在文学界和文学批评界发生的关于“抵抗投降”的号召和“人文精神”讨论,所关注的问题仍然涉及文学艺术的审美价值与商业利益追求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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