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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视精品的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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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作为大众传媒的电视迈向新世纪的前夜,“精品”已成为了这个行业中最流行的词汇。观众呼唤电视精品节目的声音日渐高涨,大大小小的电视台都在忙忙碌碌地制定各自的精品战略,连党和国家领导人也对电视出精品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时间,精品浪潮席卷神州大地,一浪高过一浪。在对电视精品的千呼万唤与千锤百炼声中笔者也引发了对电视精品节目的几点思考,可能幼稚偏颇,但求抛砖引玉: 思索之一电视精品节目的评价标准与评价机制 所谓的“电视精品节目”是在电视节目中评选出来的优质品,从这个角度来讲,精品节目是个相对的概念,它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不是绝对的。六七十年代评出的精品节目,可能早被九十年代的电视工作者不屑一顾;国内的精品拿到国外也不一定能得到认同,可见衡量电视节目是否是精品的标准也在不断地提高与变化。那么我们国内现阶段电视精品节目的衡量标准是什么?有人会说这太简单了,要立场正确、有思想性、选题新颖、切入点独特、要用好电视语言、要包装精美、制作精良、要……,很快一整套,要求明确,逻辑严谨的标准便被制订出来。可是笔者不仅要再问一句,这些标准由谁来制订,我们的精品节目又是怎样评出来的呢?我想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现阶段我们的精品节目是由专家和大师们评选出来的。标准也是由他们制订的。一个节目一提是精品,必先说获过什么奖,大部分电视台实施的精品战略工程也只不过是要求获得几个一等奖,几个二等奖……,诚然,专家和大师们是行家,他们具有常人所不及的见识和眼光,他们所选出的精品也确实具有代表性,但我们千万不要忘记电视是大众传媒,而非专家传媒、大师专媒。对于这一点中央电视台新闻评论部的刘春先生曾经在一篇文章中写道:“电视是大众传媒而非大师传媒,电视人首先是职业电视工人而非孤独的艺术家,电视节目首先是文化消费品,而不是多么伟大的艺术品……作为个体有选择孤独拒绝大众的权利,然而一个电视台,一个大众传媒要这么做就奇怪了……常有人把电视与报纸相比,得出的结论是电视比报纸肤浅,因而电视人也比报人‘傻帽’,这种风靡一时的论调其实是谬论,中国电视的毛病是不敬肤浅,肤浅到贩夫走卒、引车卖浆的大众统统喜欢……”。这话可能过于偏激一些,但确实指出了电视是面向大众的传媒这一根本特性,确实也应当引起我们的思索:专家能在多大程度上代表电视受众的意愿呢?我们评选电视精品的标准中是否应加入“观众收视率”这一项呢?怎样才能真正客观公正地获得收视率,从而建立起一套评选电视精品节目的科学的体制与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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