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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文字语言不应在电视传播中被简单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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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美国著名电影导演格里菲斯曾经说过:“我试图达到的目的,首先是让你们看见。”确实,电影是一种视觉艺术,同样,电视也是一种诉诸视觉形象的艺术。所以,在电视传播中强调“视”的作用,本是无可厚非的。但笔者在流览我部近期制作播出的电视节目时却发现,在强调“视”的同时,电视传播的另一种重要手段──即以文字语言为载体的“听”的作用,经常被编导、记者们有意无意地弱化了。突出表现在播音语言空洞、乏味,或与画面简单附会,或是离题千里,不知所云。文字语言的简单、弱化,使节目所含信息量变得越来越少。笔者认为:如果观众花费了足够长的时间,却无法得到明确、饱满的信息,这样的节目,难以成功地完成传播任务。这种现象,值得引起同行们的注意。 电视传播本是强调视听结合的,为什么我们节目中常常会出现文字语言被简单、弱化的现象呢? 我想,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首先来自一此编导记者们观念的变化。君不见,以文字为主要成分的书籍、报纸,也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图片所占据。连出版商都说要迎接读图时代,所以,以猎取视觉冲击力为主要武器的快餐文化,“理所应当”成为了最时髦的艺术形式,而电视呢?既然拥有得天独厚的“可视”性,也理所应当进一步强调其视觉部分。电视媒介一向号称大众化、平民化,既然受众永远是大众、平民,所以电视节目必须作到让目不识丁的人也能看得懂,所以电视必须以轻松、生动、直接、快捷的画面,直接刺激受众的感知。所以,持此种观点的编导记者们,在制作节目时,自然会有意地处处为受众着想,有意地强化视觉的作有,而把文字语言简单的贬入“解说词”的行列,仅仅让其发挥为画面服务的“解释”、“说明”、“补充”等功能。我闪必须承认,将这种观念带入节目制作中去的人,他们的工作,也算得上是对电视传播特点和电视节目形态的一种有益的研究和探索,笔者提出不可预见文字语言的观点,也正是要与持此观点的同行们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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