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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艺术的国际化与本土化境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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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旧千禧之交,无论是艺术史的书写,抑或艺术现状的批评、讨论,乃至新兴的文化研究范畴,都绕不开行为艺术所表征和被表征的客观症候。这不仅因为行为艺术的思想观念刺激着当代艺术发生学的活力,产生了处于历史密封仓情景的“粘鱼效应”,同时对满目问号的社会文化转型,亦正在增补着人文意义的公分母内涵——在传统文化的裂隙,在以市场化为艺术品生产轴心的法则之外,东西方的行为艺术家已经在扮演并将继续扮演着内部局外人(出没于后革命氛围的猫头鹰)角色。 本土行为艺术的合法化危机 然而,行为艺术在本土面临着合法化存在的困境:关涉到行为艺术自身从策略到语言的自我完善——如何能够像京剧、芭蕾舞或唐诗、交响乐那样精湛、深邃,微妙而光地成为另一种经典艺术形态。这种期望或许带有乌托邦色彩,但也必须承认,合法化的前提必须经由一个知识构型的整合过程,方可能澄清多重附会的迷津,改变“前卫企业”的零售小贩身份,涤除媚俗传媒施加的无聊噱头影响。 国人向来有种根深蒂固的附会癖,这种嗜癖首先源自封建法西斯后遗症——“文字狱”在世界文字史和政治史上都是空前绝后的,它反映在行为艺术的认识论上,惯常隐现出某些极“左”主义幽灵,诡秘地撤销、关闭“有行为倾向”的展览。这种举措既无充分的法律依据(治安法或艺术法〉,又无艺术学科规范方面的科学依据,因而“殃及池鱼”的现象,在当下艺术展览中已是见多不怪,它几乎隶属于行为艺术的添加剂或作品的成立要素。附会癖的另类表现则是泛行为主义,即使在专业的艺术媒体中,时而也会冒出一些“博学先生”,使出附会的解数,一直把行为艺术“索隐”到“竹林七贤”、俄罗斯“癫僧”、李太白醉戏贵妃研墨、高力士脱靴乃至希特勒纳粹军事化的“ci形象”,甚至为行为艺术安上“文人无行”的封建垢谓。诸如此类,不一而足。这后一种附会,泰半出于“阿q精神”加“革命功利主义”的综合症,而且渊源有自——康有为就曾指认欧洲油画是马可·波罗从中国元代携入欧陆,又于万历年间由传教士引入本土,并言之凿凿论证宋代就有“中国油画”,他《万木堂藏画目》中收录了这种数量可观的“油画”佳品——事实上都是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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