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景观概念及其研究的发展
| | 保护论文 景观(Landscape)概念及其景观研究的保护论文进展,反映了人们对人-自然关系的保护论文认识的不断加深.本文试图从纵向探讨景观这一概念的发展历史;从横向探讨景观作为多学科的研究对象,其内涵的变化;以及作为园林风景学科的主要对象,景观研究的一些现状. 一 景观的原意--"风景"及其研究 在欧洲,"景观"一词最早出现在希伯来文本的<圣经>旧约全书中,它被用来描写梭罗门皇城(耶路撒冷)的瑰丽景色[1].这时,"景观"的含义同汉语中的"风景"、"景致"、"景色"相一致,等同于英语中的"scenery ",都是视觉美学意义上的概念.我国从东晋开始,山水画(风景画)就已从人物画的背景中脱胎而出,独立成门,风景(山水)很快就成为艺术家们的研究对象,丰富的山水美学理论堪称举世无伦,因此也才有中国山水园林的臻美.景观的这种含义(作为风景的同意语)一直为文学艺术家们延用至今. 目前,大多数园林风景学者所理解的景观,也主要是视觉美学意义上的景观,也即风景.从60年代中期开始,以美国为中心开展的"景观评价"("landscape assessment","landscape evaluation")研究,也是主要就景观的视学美学意义而言的.从客观的意义上讲,景观评价(风景评价)是指对景观视觉质量("visual quality")的评价.而景观的"视觉质量"则被认为是景观"美"("beauty")的同意词,Daniel等人将其称为"风景美" "scenic beauty "[2];美国土地管理局则将其等同于"风景质量"("scenic quality"),并定义为:"基于视知觉的景观的相对价值"[3].从主观上讲,景观评价则表现为人们对"景观价值"("landscape value")的认识,Jacques[4]认为景观的价值表现在"景观所给于个人的美学意义上的主观满足".风景评价(景观评价),实际上是风景美学的研究中心,也是指导风景资源管理、合理地进行风景区规划的基本依据.经过20多年的发展,风景评价的研究出现了许多学派,它们在理论和方法上各具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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