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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环境争端解决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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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熟悉WTO规则,研究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规定,有利于我国在解决争端时,更好地赢得主动权。文章分析了WTO环境争端解决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当前环境争端解决方面改革的紧迫性。在环境协议,环境法规、标准,生产工艺和方法,争端解决程序等方面提出改革措施。 关键词:世界贸易组织 环境争端 环境协议 1当前WTO环境争端解决方面存在的问题 1.1 对GATT第20 条的解释不利于环境 GATT第20条的解释是:一国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应是合理的,而不应加诸他国不合理的限制;如果没有其他合理的措施,应以对他国较小的贸易负担能够达到相同的环保目标为标准[1]。此要求十分严格,只要一个国家采取的措施造成的歧视是无意的或不可避免的,就可以认为符合第20条的要求。因此,第20条的规定及解释,都对处理环境争端不利。贸易原则往往被用来对抗环境价值,贸易受损的诉由优先于环境受损的诉由。毕竟,WTO是贸易组织而不是环境组织。 1.2 专家组成员缺乏环境方面的专业知识或这方面的技术协助 由于WTO关注环境问题较晚,专家组中没有环境专家进入,也没有常设环境技术协助机构,因此专家组成员难于快速得到环境方面的专业知识或这方面的技术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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