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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示范区中心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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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过对丽水市区水体溶解氧、藻类种类分布和组成以及大气污染物成分含量和植被等的分析,可以认为丽水市区水环境和大气环境已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结合丽水市生态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就正确处理好生态示范区中心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关系,以及如何发挥生态示范区的环境资源优势治理环境污染、恢复生态环境进行了讨论,并就丽水市区环境保护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生态环境 城市建设 环境保护 1 引言 位于浙江省西南部的丽水市是国务院批准的全国第4个生态示范区,在1.7万km2范围内约96%是山地丘陵,山地植被保存良好。浙江第二大河瓯江源于辖区内的庆元县,流经市内5个县、市、区,并经温州入东海。区内环境资源条件优越,素有“浙江绿谷”之称。但随着工农业生产的迅猛发展和城市化步伐的推进,作为浙西南中心城市的丽水市区的环境却日益恶化,原先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优势正面临严峻考验。本文通过对丽水市区水环境及大气环境质量进行生物监测分析,来探讨生态示范区内中心城市的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2 丽水市区环境现状 2.1 瓯江及市区河道 根据2000年5月~2001年4月对瓯江丽水市区段工业废水排放及主要污染源分析,废水排放量3.062×106t/年,主要污染物为CODCr4.23061×106t/年,BOD5 5.8364×106t/年,氰化物0.101kg/年,六价铬1.18kg/年。废水污染负荷最大的是纳爱斯公司,其它依次为市木材厂、浙南精细化工总厂、市造纸总公司、市制革厂、市农药厂等。从污染物主要为CODCr看,污染应主要是来自化工、木材、造纸、制革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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