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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税在有效控制污染方面的理论依据及实践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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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环境意识的提高和环境运动的广泛开展,如何使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协调发展,从而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甚至已经成为西方政府宏观干预的第五个目标。在这种社会环境下,在众多的控制环境的经济手段,比如:补贴,综合奖励,污染许可,确定产权之中,作为现代宏观经济政策的主要工具之一的税收,由于其所特有的优势,在控制环境污染方面发挥了有效的经济调节工具的作用,而且越来越被人们所广泛接受。 一、理论基础 征收环境税的理论根源可以从“福利经济学之父”庇古的外部性理论谈起。他认为:市场经济运行中,因为自然环境提供的服务不能由市场进行交易,所以,市场机制无法对经济运行主体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副产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作用。这种以危害自然为表现形式的外部性成本发生在市场之外,庇古称之为“负的外部性”。经济活动的外部性产生了但没有反映社会成本和未来成本,价格也不能真正反映使用环境资源的社会边际成本。为了克服这种“负的外部性”所导致的边际私人成本和边际社会成本之间的差异,政府应当实行干预措施,从而把污染者的外部性成本内在化,迫使其面临真实的私人成本和收益,以达到控制其污染量,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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