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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性·矛盾性·折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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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城市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发展观,已被人们普遍接受,作为一种发展战略,目前尚无统一的标准。由于可持续性概念本身的内在矛盾性,加上城市发展各种现实条件的制约,使我们很难在理论上确定出一种具有可持续性的城市发展理想模式,在实践上也不可避免地使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决策具有某种程度的折衷性。作者从城市发展目标、城市产业发展方向、城市空间增长模式、城市土地利用方式与强度、城市交通方式与交通政策等方面具体论述了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决策中面临的困惑与选择。 1972年6月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是国际社会就环境问题召开的第一次世界性会议,标志着全人类对环境问题的觉醒;到1992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20年间人类关注的热点已由单纯重视环境保护问题转移到环境与发展的主题,环境与发展大会可以说是人类转变传统发展模式和生产方式,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一个里程碑。 作为这两次会议精神的延伸,1976年在加拿大温哥华召开的联合国“人居Ⅰ”会议上,首次系统提出了人类住区发展政策,并强调“为了实现人类住区发展的社会经济以及环境目标,应把重点放在实际的设计和规划工作上”[1];1996年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召开的联合国“人居Ⅱ”会议,则更为明确地提出要“在世界上建设健康、安全、公正和可持续发展的城市、乡镇和农村[1]”,以此作为对1992年联合国环发大会制定的全球《21世纪议程》中提出的人类住区工作总目标:“改善人类住区的社会、经济和环境质量及所有人的生活和工作环境”[1]的回应。可以说,经过20余年的认识深化,人类住区可持续发展观已被人们普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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