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国外有关城市污水回用的法规、执行机构和项目实施问题
| | 免费论文 【摘要】 本文简要介绍了美国和某些发展中国家有关城市污水回用的免费论文法律、机构设置以及如何实施等立法和制度方面的免费论文情况。 【关键词】 污水 回用 立法 机构 实施 城市污水回用包括回用系统的规划、污水回用的应用类型、项目筹资以及法律、机构与制度方面的问题(Legaland Institutional Issues)。后者通俗地讲,就是说明在污水回用中,什么可做,什么不可以做,以及怎样去做,因此是十分重要的。我国城市污水回用刚刚起步,一般侧重在工程技术方面,对这些还比较陌生。本文简要介绍美国和发展中国家在这方面的经验,供参考。 1 美国地方立法 美国在城市污水回用上,有联邦、州和地方各级立法。可供我国参考的主要是地方立法。在美国,不是每个地方都有污水回用设施。各地随着设施的建立,进行了立法,主要是《回用管理条例(Reuse Ordinance)》和《用户合同(User Agreement)》。回用项目实施机构的设置与职责,在美国属于立法问题。为尊重我国习惯,本文仍将其列入机构与制度范畴内。 1.1 《回用管理条例》 《条例》针对污水回用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要求,一般与生活用水管理条例分设。内容包括: ① 要求某些用户使用回收水(Reclaimed Water) 如附近已有回收和管网,《条例》规定某些用户必须与之接通。例子有公司、高尔夫球场、公墓、学校等有草地设施的单位;在入住前的新开发区,要求区内所有物业都必须接上建成的回收水管网。 ② 管道交叉连接的控制措施规定回收水管道与饮用水管道避免交叉连接的措施。规定两种管道分别涂抹不同颜色,以及防止回收水管道返流等措施。
| | | |
| | | | <<<<<全文未完>>>>> 全文字数约$$$zishu$$$字 | |
| | |
| |
|